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有关规定及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,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于5月至8月对《包头市志愿服务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开展立法后评估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本次评估的重点内容是:
(一)《条例》实施的基本情况。
(二)对《条例》的必要性、适用性、针对性、可操作性、可执行性和前瞻性的评价。
(三)《条例》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我市实际、具有地方特色。
(四)《条例》的有关规定是否达到了立法时的预期目标。
(五)《条例》是否存在与现行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一致、不协调的问题。
(六)对《条例》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。
欢迎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《条例》提出意见和建议。为保证本次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时效性,请将提出的意见建议于6月30日前反馈。
联系电话:0472-5616106
电子邮箱:btrdsjw@163.com
通讯地址: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大楼包头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办公室
邮政编码:014060
特此公告。
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
2020年5月28日